全国地方病防治 到2025年底要实现七大目标

全国地方病防治 到2025年底要实现七大目标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(记者 郭文培)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,一旦防治措施减弱或撤除,容易卷土重来,因此必须长期巩固、维持综合防治措施,才能从源头预防控制其危害。为持续推进消除地方病危害进程,4月10日,国家疾控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《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》(下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 

  根据《行动方案》,到2025年底,将实现七大目标。 

  其一,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。全国所有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,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。其二,消除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。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。其三,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。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。其四,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。全国95%以上的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。其五,基本消除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危害。全国95%以上的病区县或高砷区县达到消除水平。其六,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。在重点地区推广普及低氟砖茶,降低人群砖茶氟摄入水平。其七,有效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。在水源性高碘地区落实改水措施,在未落实改水措施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盐食用率达到90%以上。 

  据了解,2018-2020年,10部门就联合实施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。通过三年攻坚行动,我国保持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,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、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,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、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,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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