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晏萍
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与法治保障程度密切相关。作为农业大省和粮食生产重要基地,河南省始终将法治观念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,在农村改革、基层治理机制完善、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成效显著,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。从田间地头的土地纠纷调解到宏观层面的政策扶持,从矛盾化解中的公正裁决到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,河南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根本方略,逐步构建起独具地方特色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。
一、法治赋能显成效,三农发展添保障
法律服务下沉基层,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。近年来,河南省大力推进村(居)法律顾问全覆盖,融合线上咨询与线下走访两种方式,推动律师、基层法律工作者精准对接行政村开展帮扶,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目前,全省每万人拥有1名法律顾问,每年提供咨询服务超百万次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千件;针对农村土地流转、农资采购、赡养争议等常见法律事务,依托专业团队制定定制化解决方案,有效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。周口市太康县试点期间,法律顾问定期进驻乡镇司法服务中心,协助村民规范签订涉农合同,高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上千起,为现代农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。
以法治护佑“中原粮仓”,筑牢粮食安全生命线。河南肩负粮食主产区重任,出台《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,从立法层面全链条保障粮食生产、流通、储备、监管各环节。各地严格落实条例要求,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,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、毁坏农业生产设施等行为,加强农资市场监管,严查假种子、假化肥、假农药等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农民生产权益。在新乡市延津县,当地以法治手段规范粮食收购市场,设立法律援助点,为种粮大户审查收购合同,保障粮食收购公平公正,让种粮农民安心种粮、放心售粮。2025年,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,法治保障已成为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。
法治思维是化解基层矛盾、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。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、邻里关系纠纷等典型案件,河南省已形成村级调解、乡镇仲裁、县级诉讼的分层递进式纠纷解决机制,实现源头治理与高效处置有机结合。“村委主导+多方协同”成为各地普遍做法,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平台,整合法律顾问、村干部、退休老党员等多元主体力量,以规范化程序处理各类事务,严格落实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乡”工作原则。南阳市西峡县创新推出“法治+调解”模式,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,引导当事人提升依法维权意识、达成和解共识,每年化解九成以上基层矛盾纠纷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二、精准施策强路径,法治引领促治理
强化乡村法治保障,需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。河南省结合农村地区实际,合理配置司法资源,根据各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和人口特点制定差别化服务方案:特色农业村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、品牌培育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精准普法,助力产业升级;老龄化程度较高的村落强化老年人权益维护,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等问题。大力推广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模式,在全省范围内搭建统一服务平台,整合河南法律服务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模块功能,实现在线咨询、远程援助申请、文书代拟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,大幅提升便民服务效率。
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,核心是激发内生动力、推动法治化转型。各地积极推动法治与村规民约有机融合,引导村民制定符合法律法规、贴合实际需求的自治章程,让法治理念渗透到日常公共事务管理全过程。“四议两公开”制度在基层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执行,濮阳市清丰县开展“法治村长”试点,由政法系统干部或执业律师担任“法治村长”,主要负责完善规章制度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、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,推动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向规范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。
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,需注重本土化实践路径设计。河南省坚持贴近农村、贴近农民、贴近农业原则,持续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广泛运用法治大集、以案释法、地域特色文艺演出等载体,普及农业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将教育现场延伸至田间地头、农户家中。针对基层干部、新型职业农民、青少年等不同受众,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,提升治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村民法律意识、维权能力。商丘市宁陵县组建由本地乡音传播者构成的“法治宣讲团”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法规,分发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,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感。
三、正视短板补弱项,靶向发力提质效
尽管河南省乡村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,但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:部分农村地区受传统文化习俗影响较深,群众更倾向于借助人际关系而非法律途径化解矛盾;偏远农村地区律师分布不均衡,法律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;乡村法治与德治、智治融合成效尚不明显,多元治理方式协同发力的效果仍需提升,期间还存在形式主义、智能技术未普及等问题,这些都是制约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的突出短板。
四、凝心聚力强根基,法治护航谱新篇
构建坚实法治根基,需系统推进法治创建领域改革。进一步完善村(居)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配套的服务评估与奖励机制,督促法律顾问切实履行职责、提升工作实效;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,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,培育壮大乡村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,打造一支知识型、接地气、能服务群众的基层法治队伍,实现法律服务精准对接、有效覆盖。
建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,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关键。围绕粮食安全、产业培育、土地流转、生态保护、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,系统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修订完善,填补法律空白,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制度支撑;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改革,加大农村地区违法行为监管力度,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,切实将法治理念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。
建设法治社会,关键在于整合多元治理主体。坚持法治、德治、智治融合理念,通过制度设计完善规则体系,通过伦理培育凝聚精神共识,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治理效能;突出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,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家庭美德、乡风文明、民俗实践等方面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;充分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,搭建乡村综合服务平台,实现矛盾调解在线化、公共服务精准化、宣传教育智能化,全面提升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。
推进法治建设,重点在于完善人才培育体系。系统规划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计划,将法治理念融入干部培训全过程,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决策、科学治理、规范执行能力;持续推进乡村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,重点面向村组干部、党员骨干、乡土精英等群体开展培训,使其逐步成为优秀的普法宣传者、矛盾调解员、行为示范者,带动村民整体法治意识和素养显著提升。
法治兴,则乡村兴;法治强,则农村富。站在新的发展起点,河南省以法治为引领,补短板、强弱项、提效能,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将法治精神全方位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践。在法治制度的有力支撑下,中原地区农业农村工作必将实现新发展,推动全域乡村振兴,为实现农业强省目标提供坚实保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