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绘“三农”新图景 实干笃行赋能乡村振兴——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序开展

 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,普查登记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。当前,入户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。这次普查,是全面了解“三农”

 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,普查登记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。当前,入户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。这次普查,是全面了解“三农”基本情况、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国情国力调查,对于指导做好新时代“三农”工作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聚力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,“三农”发展取得显著成效。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适逢其时,将全面客观反映近十年武汉农业农村发展新成就。

  本次普查对象有农村住户(农业生产经营户、普通住户)、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、村民委员会、乡镇人民政府。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农林牧渔服务业。


普查员入户开展清查摸底工作

  农业普查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。此次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:一是准备阶段(2025年—2026年)。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,研制普查方案,开展试点,落实经费和物资,开展宣传,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,开展遥感测量,进行清查摸底等,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。二是现场登记阶段(2027年1月—5月)。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、数据上报、比对复查等工作。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、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,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。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(2027年6月—12月)。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,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。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(2028年—2029年)。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,编辑出版普查资料,开展分析研究等。

 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。普查人员执行入户调查等普查任务时,应表明身份,主动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。调查对象有权查验普查人员的工作证件,对于无证件人员,可拒绝其入户访问。入户调查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,普查人员将依法严格保密,不得对外提供、泄露,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。

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

  2025年9月,市政府印发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》,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、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市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,建立了市、区、街、村(社区)四级联动组织体系。2025年11月,召开市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。市农普办先后召开三次工作推进会议,部署农业普查工作。

  当前,普查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已成功验收,各级普查经费陆续落实,普查宣传持续深化,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,普查指导员、普查员选聘和培训,部门行政资料收集,清查底册编制等工作已全部完成。目前,全市“地毯式”清查摸底工作正在进行,同时中稻和一季晚稻、玉米遥感测量工作也在开展。11月将完成清查摸底查疑补漏、数据审核等工作,12月完成普查名录编制、普查登记培训及各项准备工作,2027年1月1日正式开展入户普查登记,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。

(来源:湖北农业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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